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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等战略部署,区科委、区发改委、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办拟联合制定《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公示并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4日,如公众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与区科委联系。
联系人:?科技产业科?李海东
联系方式:?电话?021-52564588-3308? ?
邮箱 ?lihd@shpt.gov.cn
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等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工作要求,加大引进和培育“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力度,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普陀集聚发展,结合普陀区产业特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企业和机构。
????二、扶持范围
聚焦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游戏、工业互联网及信息安全、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方向,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软硬件研发设计、系统集成与场景应用,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园区能级提升、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扶持方式
1、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对经认定的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研发项目,或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创新团队开展符合产业导向的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项目自筹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2、对经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相关领域国内首台(套)、软件系统首套的,可按首台(套)销售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的首台(套)政策支持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国家和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提升创新能力的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且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实际支付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在本区新设立的企业,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
5、对新引进的相关领域企业,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较大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自用面积,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50%给予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30%给予支持,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6、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产业主管部门挂牌认定的相关领域专业性园区,经认定,对园区环境建设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和100万的一次性资助。
7、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非盈利性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集群发展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8、对在本区内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可按自用面积房租、展示设计等实际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9、对企业获得对能力提升有促进作用的ICP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等,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游戏版号、经文化部备案且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投入运营的网络游戏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10、对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11、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50%以内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12、由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经认定,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四、使用管理
(一)区科委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流程和细则,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等工作。
(二)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在区科委完成项目审核后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并配合区科委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编制下一年实施本意见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负责按程序执行相关扶持资金的拨付,在项目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本意见按照《普陀区产业政策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评估管理。
五、附则
(一)扶持对象自享受扶持政策起,应在本区继续服务不低于五年,若五年服务期内迁出,则主管部门保留追回资助资金权力。扶持对象享受本区各类奖励、资助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为限。对在我区运营时间超过三年,并申请本意见所涉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将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作为参考扶持依据。
(二)享受本意见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三)本意见自2020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游戏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委规范〔2018〕3号)和《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3号)同时废止。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普陀区财政局
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关于征求《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草案全文
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等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工作要求,加大引进和培育“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力度,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普陀集聚发展,结合普陀区产业特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企业和机构。
????二、扶持范围
聚焦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游戏、工业互联网及信息安全、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方向,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软硬件研发设计、系统集成与场景应用,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园区能级提升、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扶持方式
1、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对经认定的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研发项目,或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创新团队开展符合产业导向的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项目自筹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2、对经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相关领域国内首台(套)、软件系统首套的,可按首台(套)销售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的首台(套)政策支持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国家和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提升创新能力的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且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实际支付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在本区新设立的企业,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
5、对新引进的相关领域企业,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较大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自用面积,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50%给予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30%给予支持,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6、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产业主管部门挂牌认定的相关领域专业性园区,经认定,对园区环境建设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和100万的一次性资助。
7、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非盈利性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集群发展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8、对在本区内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可按自用面积房租、展示设计等实际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9、对企业获得对能力提升有促进作用的ICP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等,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游戏版号、经文化部备案且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投入运营的网络游戏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10、对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11、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50%以内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12、由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经认定,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四、使用管理
(一)区科委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流程和细则,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等工作。
(二)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在区科委完成项目审核后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并配合区科委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编制下一年实施本意见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负责按程序执行相关扶持资金的拨付,在项目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本意见按照《普陀区产业政策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评估管理。
五、附则
(一)扶持对象自享受扶持政策起,应在本区继续服务不低于五年,若五年服务期内迁出,则主管部门保留追回资助资金权力。扶持对象享受本区各类奖励、资助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为限。对在我区运营时间超过三年,并申请本意见所涉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将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作为参考扶持依据。
(二)享受本意见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游戏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委规范〔2018〕3号)和《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3号)同时废止。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普陀区财政局
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关于征求《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背景介绍
关于《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20年3月18日区政府召开的“普陀区工业互联网产业政策研究专题会”上的指示精神,区科委牵头将现有的网络游戏政策、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政策两项合并,并融入工业互联网及安全产业的相关扶持内容,形成《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又根据6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专题会的会议要求,加入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内容,形成了《普陀区加快推进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后经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等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工作要求,加大引进和培育“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力度,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普陀集聚发展,结合普陀区产业特色,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决策的起草过程
2020年4月13日,由区科委牵头起草形成了《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并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意见。4月23日上午,区科委在天地科技广场组织召开普陀区智能软件产业政策研讨会,区内重点园区、科研院所、平台机构、科技企业等16家单位参加会议。5月11日,区科委党组会讨论通过。6月11日,魏静副区长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区发改委、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投促办等部门参加,根据会议意见,形成了《普陀区加快推进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7月22日再次征求区发改委意见,形成《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8月26日经第三次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区文旅局意见后,确定《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
四、决策的主要内容
本扶持政策共分12项条款,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数字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特征的智能软件产业领域企业和机构。扶持范围聚焦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游戏、工业互联网及信息安全、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方向,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软硬件研发设计、系统集成与场景应用,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园区能级提升、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五、外区或外地的类似做法
2020年4月29日,徐汇区发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制订的《徐汇区关于大力支持在线新经济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区府办发〔2020〕9号),着力推进四个“一批”发展任务。集聚一批创新型企业。推出一批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品牌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到2022年末,支持推动1000+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培育集聚100+在线新经济重点企业,使徐汇成为上海在线新经济发展先行区,形成徐汇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创新生态。
2020年4月30日,虹口区发布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落实《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府发〔2020〕16号),大力发展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智能交互技术,并与现代生产制造、商务金融、文娱消费、教育健康和流通出行等进行深度融合。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企业。推广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创建一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
2020年6月19日,嘉定区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嘉府发〔2020〕25号),到2022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3000个,建成40G-100G带宽能力的新型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策源中心、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成电路、高性能医疗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率先建成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及先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形成与超大规模城市郊区新城、城市副中心相匹配的现代化城市治理能力,建成覆盖区镇村居的三级数据资源平台,支撑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两张网为依托的智慧化城市治理体系。构建全市领先的城市智能化终端设施网络,部署十万级以上城市神经元感知节点,打造5G智慧交通示范区,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及智慧道路。
2020年7月13日,静安区发布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静科委规〔2020〕1号)引导基金规模为3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静安区商贸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以及数字经济、大健康、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引导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品质化提升,助力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2020年7月16日,杨浦区发布关于印发《杨浦区积极发力数字新基建培育在线新经济 打造发展新高地的行动计划》的通知(杨府〔2020〕25号),聚焦新基建,立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在线新经济,积极捕捉行业发展新机遇,着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在线文娱、新型移动出行、新零售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形成先发优势,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力争到2022年,实现“一”“十”“百”“千”“万”的发展目标:打造一个“在线新经济生态园”。落地十个市级示范引领项目。引进、培育百余家企业。推动在线经济相关产业冲刺千亿级规模。实现万家企业上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征求《普陀区支持新基建和在线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政策预公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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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意见来源 | 意见内容 | 采纳与否 | 采纳与否的理由 |
1 | 陆尧 | 希望普陀区有关部门不断优化和完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 | 是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
2 | 董波涛 | 建议《扶持政策》能适当放宽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大对新成立或发展初期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为整个产业领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 是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
3 | 原琳 | 希望普陀区政府加强配套政策,特别是人才引进政策的落实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吸引技术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 | 是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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