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拟联合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公示并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30日,如公众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与区商务委联系。

联系人:区商务委市场秩序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倪笑春、宋富敏

联系方式:021-52564588-7041、7284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草案全文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

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扶持范围

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在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保供平价专柜、蔬菜社区直通车,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二、扶持内容

(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升级等。对于积极申报并获评市级智慧菜场的标准化菜市场给予一定的支持资金。

(二)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改造。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对区属相关企业国资考核给予下调相应支持金额的收益率),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三)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运行调控。支持蔬菜进社区,经认定,给予经营管理公司一定比例的物流运输费补贴,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四)促进“菜篮子”工程良性发展。建立标准化菜市场运行考核奖励机制,每年对标准化菜市场运营管理公司在“平价菜”专柜设置与运行、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资金每年不超过一定限额。

(五)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支持粮食物流配送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改进物流配送能力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一定限额;支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门店装修、粮油经营服务、增加仓容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设施设备的购买与更新改造,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一定限额。

三、使用管理

(一)区商务委会同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操作流程和细则,落实项目审核、跟踪、评估等工作。

(二)各属地街镇负责受理相关扶持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政策实施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后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

(三)区财政局负责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按程序落实具体拨付工作,并会同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附则

(一)实行扶持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扶持的单位或企业,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单位或企业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关于征求《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背景介绍

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区商务委牵头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1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

3、《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22〕9号)。

三、制定过程

2022年7月,区商务委根据《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合区域实际,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8月9日召开座谈会征求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意见,于9月7日书面征求标准化菜市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扶持范围、扶持内容、使用管理、附则四部分。扶持范围界定了政策对象范围;扶持内容明确了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改造、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运行调控、支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发展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使用管理明确了政策操作框架流程;附则对政策对象信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政策预公开解读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截止于2022年9月20日,暂无意见采纳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7日区商务委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及价格稳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决策结果

返   回

本次民意征询已经不允许发表意见!

公众意见